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電力機車68輛購案 檢驗及監督(113年第4梯次)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1300675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電力機車68輛車輛製造廠、設備廠檢驗勘查第4梯次# |
報告名稱: |
電力機車68輛購案 檢驗及監督(113年第4梯次) |
電子全文檔: |
C11300675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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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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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13/09/04 |
報告書頁數: |
67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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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113/05/28 至 113/06/26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薛穗麒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高雄機務段 |
技術員 |
委任 |
張偉德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富岡機廠 |
助理工程師 |
委任 |
報告內容摘要
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目前正營運使用之電力機車主要有推拉式機車頭E1000型負責牽引自強號客車及GE電力機車用於牽引莒光號、觀光列車鳴日號或貨物列車。由於該幾種機車車頭車齡老舊,故障率高,妥善率差,且有備料困難及料件價格昂貴等問題,進而導致常常誤點讓乘客觀感不佳,隨著機車的逐年老舊,故台鐵制訂「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將採購 1000 餘輛新型車輛取代既有老舊車輛,其中有68輛為電力機車(E500型),由日本東芝株式會社(以下稱立約商)得標並製造,購案合約名稱為「68輛電力機車購案」。正式投入營運後,除了提升品質、增加運能外,還能取代E1000型和GE所有車型簡化目前複雜的車種。
本小組為E500型電力機車之第四梯次監造人員,為了確保車輛品質符合契約規範,定於113年5月28日至6月26日赴立約商日本東芝株式會社負責監造檢驗工作,以確保車輛性能及製造品質符合規範要求,並就各項牽引動力系統、空氣供給及軔機系統、輔助電源系統及機械室設備等,分別與原廠設計人員及製造品管相關人員進行技術研討及修正,以符合本局所需之品質。且預定於113年陸續交車投入營運,以強化臺鐵營運車隊及服務品質,並符合國家整體交通輸運及觀光政策需求。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東芝基礎設施系統株式會社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電力機車、E500型、新購機車、出國檢驗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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