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
banner
經濟部水利署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用地規劃取得』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303832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用地規劃取得』出國報告#
報告名稱: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用地規劃取得』出國報告
電子全文檔: C09303832_10794.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3/12/13
報告書頁數: 69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 http://www.wra.gov.tw
出國期間: 93/08/21 至 93/09/19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戴如伯 經濟部水利署 土地管理組 組長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英國自1992年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以來,舉凡污水處理、交通、電氣等公共設施、由民間投資、興建、營運以外、甚至學校、醫院、監獄、亦採取相同模式推動、不僅減少政府支出、相對活絡市場經濟、政府與民間携手共創公共設施之方式、在英國以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統稱 。目前台灣因土地所有權人抗爭,而影響公共建設時有所聞,則英國於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時,其用地取得制度為何?如何化解紛爭?用地取得爭議如何處理?實為本次參訪研究之主題。茲提出以下建議,以利推動促參相關規定之參考。一、宜刪除促參第十六條僅列為「重大公共建設」始能徵收之規定,回歸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所規定之事業均能辦理徵收。二、由於協議價購程序繁瑣,常延宕用地取得時程,建議應衡酌權利、義務參考英國賦予民間機構亦可辦理強制購買之規定,以擴大誘因吸引民間投資。三、引進國外民營化策略及因應對策,以推動民營化。四、徵收補償爭議應以專業估價師估價並納入專業法庭處理。五、地價應以公開市場估價,且不能給予特別救濟或其他優惠。六、徵收補償項目及標準應朝完全補償,並能彌平損失為原則。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英國;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進修
關鍵詞: 用地徵收補償制度,促參用地制度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戶政
施政分類: 戶政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