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參加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與加拿大Toronto Centre共同舉辦「第十七屆證券監理官區域領導研習計畫」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120117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與加拿大Toronto Centre共同舉辦「第十七屆證券監理官區域領導研習計畫」報告# |
報告名稱: |
參加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與加拿大Toronto Centre共同舉辦「第十七屆證券監理官區域領導研習計畫」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1201177_1.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12/11/17 |
報告書頁數: |
3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出國期間: |
112/08/19 至 112/08/26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英閔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
稽核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出席「證券監理官區域領導研習課程(Regional Leadership Programme for Securities Regulators)」係由Toronto Centre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合作規劃,並假新加坡MAS舉辦。課程進行方式包含專題演講、分組討論及個別行動計畫演練等三種方式。講者主要來自加拿大Toronto Centre之專業顧問及講師以及新加坡MAS資深官員。課程議題涵蓋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公司治理、媒體應對以及6個重大金融個案研討。個案研討進行方式係由講者先就案件進行概要說明,各國代表分組討論,並輪流指派成員分享相關案件之監理經驗或進行角色扮演,最後由主講人補充說明個案實際處理方式或最終結果。
該區域領導研習課程重點之一為研習Toronto Centre設計之「行動計畫方法(Action Plan)」,該計畫方法係一解決問題之系統性方式,作為決策者分析問題及思考解決方法之架構。課程亦安排導師與學員進行一對一討論,引導學員熟悉及運用該工具,並於課程最後一日由各學員報告研擬之行動計畫,並與主持人及其他學員相互評論及討論。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金融監理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