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赴德國特里爾大學執行本學院與德國特里爾大學合作交流計畫德國、歐洲司法機關研習司法、檢察、獄政實務程序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802981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德國特里爾大學執行本學院與德國特里爾大學合作交流計畫,及德國、歐洲司法機關研習司法、檢察、獄政實務程序# |
報告名稱: |
赴德國特里爾大學執行本學院與德國特里爾大學合作交流計畫德國、歐洲司法機關研習司法、檢察、獄政實務程序出國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802981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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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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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9/02/10 |
報告書頁數: |
3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廖先志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檢察官室 |
主任檢察官 |
簡任 |
吳怡嫺 |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
教務組 |
導師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依據本學院與德國特里爾大學間之交流協議,本學院與特里爾大學均同意規劃交流課程,期待透過此一交流協議之執行,讓我國檢察官前往德國檢察機關見習,以藉此瞭解德國檢察機關之發展、德國檢察官實際工作之情形及工作中所面臨之問題及挑戰,並健全司法人員教育制度。為了實際參與相關課程,以利爾後提出具體建議供德國特里爾大學規劃相關課程時作為參考,特里爾大學向本學院提出具體行程,期待透過此行程參與能更深入瞭解德國司法、檢察、獄政制度,以利日後進一步之交流,並強化雙方之合作關係。此外,由於108年7月3日我國刑事訴訟法修正,其中第116條之2規定有「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最常被討論的,是「電子腳鐐」。針對此議題,訪團特前往「邦聯合電子監控中心(Gemeinsame elektronische Überwachungsstelle der Länder ,GÜL)」參訪,期待能藉此瞭解「科技監控設備」在德國之運作情形及所面臨之困難等。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德國;盧森堡; |
參訪機關: |
特里爾大學、特里爾檢察官辦公室、特里爾警察總部、刑事警察辦公室、特里爾地方法院、特里爾司法官學院、威特利希監獄、萊茵蘭-普法爾茨警察大學、威特利希警察訓練機構、歐洲法院、邦聯合電子監控中心(Gemeinsame elektronische Überwachungsstelle der Länder,GÜ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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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特里爾大學、特里爾檢察官辦公室、特里爾警察總部、刑事警察辦公室、特里爾地方法院、特里爾司法官學院、威特利希監獄、萊茵蘭-普法爾茨警察大學、威特利希警察訓練機構、歐洲法院、邦聯合電子監控中心、電子監控設備、羈押替代手段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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