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日本日僱勞工職災認定原則及實務作業情形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402628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考察日本日僱勞工職災認定原則及實務作業情形# |
報告名稱: |
日本日僱勞工職災認定原則及實務作業情形 |
電子全文檔: |
C10402628_51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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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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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4/09/15 |
報告書頁數: |
46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偉銘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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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日本日僱勞工定義,乃規範於僱用保險法第42條,實務上,日僱勞工多受雇於國家建設之事業,且必須於指定之地區及事業單位工作,始能算日僱勞工。
日本職業災害認定為各地勞動基準監督署做認定,並於各地做審查,若通過,則報請中央給付金額。而對於通勤或工作場所職業災害,認定內容如下:
一、通勤災害認定
(一)調查方式:原則上為書面審查,若通過就報請中央給付;若認為情況特殊,始派員做調查(2-3人)。
(二)審查原則:對於通勤及公出職業災害判定,與台灣相同,皆以合理之時間及路徑作為審查方式。
二、工作場所認定
(一)調查方式:原則上為書面審查,若通過就報請中央給付;若認為情況特殊,始派員做調查。派員之人數為2-3人,若案件需要,亦會增加調查人數。
(二)審查原則:關於工作場所內之職業災害認定,與台灣相同,亦以業務起因性及業務遂行性做判斷。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厚生勞動省職業安定局,厚生勞動省勞動基準局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日僱勞動者,職業災害認定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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