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出席亞洲生產力組織(APO)之「生態產品資料庫研習會」(Workshop on Eco-products Database)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002302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亞洲生產力組織「生態產品資料庫研習會」# |
報告名稱: |
出席亞洲生產力組織(APO)之「生態產品資料庫研習會」(Workshop on Eco-products Database) |
電子全文檔: |
C10002302_34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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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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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0/07/12 |
報告書頁數: |
204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金靖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管考處 |
簡任技正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一、 出國計畫名稱:出席亞洲生產力組織(APO)之「生態產品資料庫研習會」
二、 出國地點:印尼雅加達
三、 出國人員:李金靖簡任技正
四、 出國期間:100年5月22日至100年5月28日
五、 建議與心得:
本次研習會議及參訪行程提供參與國際事務交流機會,藉此了解各國在環保標章推動現況及執行經驗,本次出席「生態產品研習會」心得建議如下::
(一)建立亞太地區生態產品指南及資料庫之建議如下:
1.區域性的生態產品指南及資料庫符合區域整體環境利益,且有助於綠色經濟及綠色產業之發展,確實有必要性。
2.我國之生態產品發證分別由本署、內政部及經濟部負責,為了建立國家級統合之資料庫,有必要成立跨部會溝通平台商討資料(訊)整合問題。
3.各國生態產品發展程度差異極大(如越南、印度、伊朗、巴基斯坦等國尚未有生態產品制度),短時間要發展出區域性生態產品資料庫與指南仍有困難。
4.APO應在建立區域性生態產品認證標準(eco-product criteria / standards)及各國相互認證制度上(mutual recognition systems)扮演更積極角色。
5.我國大企業應積極將環境保護落實在產品設計與研發上,政府未來在強化與導引產業發展方向上應有更深一層的戰略規劃。
(二)有關我國環保標章與產品碳足跡制度建議部分:
1.發展服務業環保標章制度將是未來的重點與方向,日本與韓國之經驗將可供未來環保標章標準制定之參考。
2. APO目前發行之2011「生態產品指南」中僅將生態產品分成物質(料)、元件、產品及服務4大類可供我國在分類方式之參考。
3.因應全球暖化的問題,亞洲國家未來可在ISO制定出共同規範後,於產品類別規則(PCR)的發展與建構程序上攜手合作,減少差異性、增加透明度,朝向區域性CFP制度之建立。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印尼; |
參訪機關: |
松下國際印尼廠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生態產品(Eco-products),亞洲生產力組織(APO) |
備註: |
應邀參加,邀請單位支付機票、住宿、日支生活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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