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本公司新加坡仲裁案仲裁庭頡問及答詢過程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403654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RGCC新加坡仲裁案# |
報告名稱: |
參加本公司新加坡仲裁案仲裁庭頡問及答詢過程 |
電子全文檔: |
C09403654_136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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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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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4/10/24 |
報告書頁數: |
9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林其德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興建工程處 |
土木工程師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出差之重點,為參加本公司重油轉化工程新加坡仲裁案(ICC仲裁);於94.08.13至94.08.19期間,仲裁庭上韓國樂金公司委任之律師MR. TAN(以下簡稱LG律師)對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興建工程處林其德工程師(以下簡稱CPC證人)舉行連續四天之頡問,其間朱言貴管理師、陳滄濱工程師列席協助呈庭資料之提供以便CPC證人之答詢。LG委任新加坡律師頡問主要內容為:當LG於2000.4.21提出【地震係數變更後之CHANGE PROPOSAL REPORT】後,CPC證人如何對下列五大項進行審查:A.H-BEAM B.CONNECT PLATE C.FIREPROOFING D.PAINTING E.MAN-HOUUR除上列之外亦對其他問題反複進行頡問,CPC證人並與其進行攻防。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新加坡仲裁庭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ICC仲裁、詰問、仲裁庭、LG、CPC證人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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