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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赴越南頭頓VSP修船廠碼頭執行「臺港514001號租賃案還船及交船予業者」之退租檢查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1200645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112年度臺港514001號租賃案還船及交船予業者# |
報告名稱: |
赴越南頭頓VSP修船廠碼頭執行「臺港514001號租賃案還船及交船予業者」之退租檢查 |
電子全文檔: |
C11200645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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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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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12/07/07 |
報告書頁數: |
2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林仁典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事業處臺中營運所 |
助理工程師 |
其他 |
黃政輝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事業處臺中營運所 |
管輪(一)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屬之「臺港514001號」140M運輸駁船,為本公司委由高鼎遊艇股份有限公司承造,可廣泛運用於海上運輸、海難救助及包含離岸風電在內之各種海事工程,該船適航水域達國際航線標準,業務範圍甚廣,可擴及海內、外市場,目前不僅是國內風電海事工程不可或缺的角色,也是海外外商公司承包國外海事工程之重要利器。
本公司為拓展離岸風電業務,並利船舶使用效益極大化,爰積極爭取與國內外風電業者合作之機會,期能共創雙贏。本案船舶初始係開始由「藍海離岸航運股份有限公司」(BLUE SEA OFFSHORE TRANSPORT CO.,LTD,下稱EOS)承租並用於國際航線航行,後因112年5月租期屆滿,改由「台船環海公司」(CSBC-DEME Wind Engineering Co., Ltd,下稱CDWE)承租,為使履約順遂,經本公司、「藍海離岸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台船環海公司」三方討論後,合意由「藍海離岸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於越南頭頓市(VIETNAM VUNG TAU))還船,並於原地交船起租予「台船環海公司」,而為確保還船、交船之點交過程順利,爰此,本公司身為船東,將派員前往越南參與還船、交船事宜。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越南; |
參訪機關: |
臺港514001號運輸駁船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臺港514001號租賃案還船及交船予業者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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