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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考察南韓、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及相關專責機關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304307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考察南韓、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及相關專責機構之運作實務#
報告名稱: 考察南韓、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及相關專責機關
電子全文檔: C10304307_6.odt C10304307_48790.doc C10304307_53161.ppt C10304307_58292.pdf C10304307_58508.pdf C10304307_60389.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3/11/14
報告書頁數: 87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法務部
出國期間: 103/08/10 至 103/08/16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林秀蓮 法務部 法律事務司 司長 簡任
李世德 法務部 法律事務司 科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緣資訊及通訊科技的使用方式日新月異,更容易快速地蒐集、處理及利用大量的個人資料,相關個人資料保護法律之設計,需瞭解個資保護規範之世界趨勢,避免修法政策閉門造車,造成法律規範與現實脫節。查本部102年至105年中程施政計畫已提出掌握外國個人資料保護立法趨勢之方案,亟需開始進行個人資料保護立法政策之檢討,以利未來修法政策與國際接軌。為配合上開方案執行,擬優先針對與我國社會、經濟、文化背景相近之南韓、新加坡等國(俗稱亞洲四小龍之國家),拜訪其個人資料保護專責機關、民間個人資料保護團體等,以瞭解其法制規定及實務運作情形。 本文擬先分述南韓及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次與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互相比較後,接續提及南韓及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專責機關現況,進而彙整參訪南韓及新加坡專責機關之實務問題詢答內容,瞭解該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解說與案例或實務運作之資訊,最後依參訪心得,提出法制、實務面之幾點淺見供參,希冀經由上開經驗及資訊之汲取,以供本部進行個資法解釋及修法政策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韓國;新加坡;
參訪機關: 1.南韓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 2.南韓個人資料紛爭調解委員會 3.南韓大檢察廳 4.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及謝絕來電登記處 5.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諮詢委員會Prof.Simon Chesterman諮詢委員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個人資料保護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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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法律事務
施政分類: 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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