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
請輸入資訊,以供轉寄您轉寄好友。
E-mail Address 以逗號 [ , ] 區隔,即可發多封 E-mail,一次轉寄以十封 E-mail 為限。
有*為必填(選)欄位
法務部
刑事訴訟卷證不併送及其配套措施(含證據開示)之研究─兼論美國刑事訴訟制度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702608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法務部106年度選派至美國哈佛大學擔任訪問學者# |
報告名稱: |
刑事訴訟卷證不併送及其配套措施(含證據開示)之研究─兼論美國刑事訴訟制度 |
電子全文檔: |
C10702608_1.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7/10/29 |
報告書頁數: |
62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法務部
|
出國期間: |
106/08/01 至 107/07/31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何建寬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
檢察官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國民參與審判已經是世界的發展潮流,國民加入審判會使司法審判更透明,來自不同階層、經歷的國民共同形成判決,使法律人和一般國民有對話的機會,所得出之判決結果,將更能讓國民信賴。世界各國中,讓人民參與審判歷史最悠久的國家莫過於美國,美國的訴訟制度採兩造對抗制度,證據在審判前係掌握在檢察官手中,辯方若欲取得檢察官所掌握之證據,就必須向檢察官請求證據開示。本文擬就美國刑事訴訟及證據開示制度加以探討,希望能提供變革中的我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有一些助益。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美國哈佛大學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國民參與審判,訴訟制度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