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
請輸入資訊,以供轉寄您轉寄好友。
E-mail Address 以逗號 [ , ] 區隔,即可發多封 E-mail,一次轉寄以十封 E-mail 為限。
有*為必填(選)欄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6年3月10日臺東縣綠島鄉油污染事件」赴澳追查可疑船舶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601023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106年3月10日臺東縣綠島鄉油污染事件」赴澳追查可疑船舶# |
報告名稱: |
「106年3月10日臺東縣綠島鄉油污染事件」赴澳追查可疑船舶 |
電子全文檔: |
C10601023_1.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6/06/30 |
報告書頁數: |
5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宋欣真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保處 |
簡任技正 |
簡任 |
曾志評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主秘室 |
技正 |
薦任 |
劉嘉洪 |
交通部航港局 |
北部航務中心 |
副主任 |
簡任 |
李前鋒 |
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 |
|
資深驗船師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出國人員為本署水質保護處宋欣真簡任技正、曾志評薦任技士、交通部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劉嘉洪副主任、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李前鋒資深驗船師等4人,於106年(以下同)4月1日出發前往澳洲會同澳洲海事安全局人員共同登上可疑船舶進行文件查驗與採樣事宜,參訪行程共計7日(含交通)。
本署一行人於4月1日自臺灣出發並抵達澳洲後,即與澳洲海事安全局首席港口國管制檢查員會面及說明本事件始末,澳洲海事安全局對於本次臺灣政府遠赴澳洲追查可疑船舶的決心與所做的努力,均給予高度肯定。
本次任務最重要的工作,則是於4月4日上午9時由宋欣真簡任技正、劉嘉洪副主任、李前鋒資深驗船師等3人,會同澳洲海事安全局港口國管制檢查員,於埃斯佩蘭斯港口共同搭乘臨港艇登上可疑船舶進行查驗與採樣,除了取得船舶國籍證書、國際防止油污染證書、船員名單、油料紀錄簿、航行計畫等相關文件,亦已採集船上7處油艙共15瓶的含油樣品;採到的含油樣品則分為二組,第一組於4月6日轉交請澳洲海事安全局協助以空運方式寄回本署環境檢驗所進行油品化驗分析,檢驗結果可進一步提供後續研判與持續追查的重要參考資料。至於第二組樣品,則由澳洲海事安全局協助洽詢專業機構保管至本署通知不續保管為止。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澳大利亞; |
參訪機關: |
與澳洲海事安全局相關人員洽談,及共同合作登上本事件可疑船舶進行文件查驗與採樣作業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海洋污染防治與應變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