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1401256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114年「臺法法學交流合作計畫」# |
報告名稱: |
法國司法系統介紹 |
電子全文檔: |
C11401256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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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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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14/07/25 |
報告書頁數: |
3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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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114/05/15 至 114/06/01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吳協展 |
臺灣高等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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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筆者參加法國司法官學院(ENM)所舉辦為期10天的「法國司法制度介紹」研習課程,課程由法國法官、檢察官親自授課並安排實地參訪,並介紹法國司法官的養成與培訓制度、考核、升遷及懲戒。司法制度分為憲法委員會、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三大事務管轄系統,憲法委員會負責法規違憲審查、選舉爭議及司法與行政管轄衝突。普通法院處理民事及刑事案件,另設有少年法庭、勞工專庭及商業法庭等專業法庭。刑事案件依輕重分為違反社會秩序行為、輕罪和重罪,篩選符合重罪定義的案件,由公民與職業法官組成重罪法庭審判。為因應恐怖攻擊,創設跨區域特別反恐管轄法院,由巴黎法院專屬管轄。
法國刑事司法獨有「偵查法官」(judge d'instruction),確保偵查公正性;「人身自由與拘留法官」(judge des libertés et de la détention)專責裁定犯罪嫌疑人的審前拘留或延長,以保障人身自由 。為提升犯罪資產追繳效率,司法部於2010年成立「犯罪資產扣押與管理局」(AGRASC),專責管理與追繳犯罪所得,除於發還被害人後,將沒收不動產用於公益用途。就久懸未決刑事案件,司法部2021年創設「未破案件部」(Cold Case Division),集合跨領域專家進行調查。刑事審判制度,則有「公民參與刑事審判的重罪法庭」,由職業法官與公民參審員共同參與審判。
法國另設有「聯絡司法官」(liaison magistrates),由法官或檢察官派駐海外,促進國際間刑事與民事司法互助,在打擊跨國犯罪方面發揮關鍵作用,並有助於建立雙邊聯繫管道,補充多邊機制 。此次研習不僅深入了解法國司法實務,也結識各國司法官並建立聯繫,為未來的國際合作奠定基礎。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法國; |
參訪機關: |
法國最高法院、巴黎市第十區警察局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法國司法官學院,偵查法官,犯罪資產扣押與管理局公民參與刑事審判的重罪法庭,跨國刑事司法互助,聯絡司法官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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