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
參加東南亞國家中央銀行研訓中心「SEACEN-NGFS氣候風險監理及揭露標準」課程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1400691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SEACEN Centre「SEACEN-NGFS氣候風險監理及揭露標準」課程# |
報告名稱: |
參加東南亞國家中央銀行研訓中心「SEACEN-NGFS氣候風險監理及揭露標準」課程出國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1400691_1.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14/07/21 |
報告書頁數: |
52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林耀傑 |
中央銀行 |
金檢處 |
三等專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SEACEN-NGFS氣候風險監理及揭露標準」課程於114年5月5日至8日於菲律賓馬尼拉舉辦,主辦單位為SEACEN Centre及 NGFS,課程採實體與線上並行方式辦理,參加學員包括柬埔寨、中國大陸、寮國、印度、印尼、澳門、馬來西亞、緬甸、尼泊爾、巴布亞紐幾內亞、斯里蘭卡、泰國及我國等13個經濟體之央行及其他監理機關人員共48位(含實體21位及線上27位)。
本次課程除由講師授課外,第二日起正式課程前,進行前一日課程回顧及討論,以增進與會學員對相關議題之瞭解,訓練課程主要內容包括:氣候風險之特性及風險來源、氣候風險影響金融體系之傳導機制、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監理及揭露標準、氣候風險情境分析與壓力測試及學員經驗分享等。
本報告彙整課程內容及個案研討重點,提出之研習心得與建議事項如次:
(一)心得
1.氣候情境分析與壓力測試已成為必備監理工具。
2.資訊揭露是驅動氣候行動制度之起點,但仍存重大落差。
3.金融機構對實體與轉型風險的辨識能力不對等。
(二)建議事項
1.金融機構應建立跨部門之氣候風險治理小組,強化組織整合與責任分工。
2.氣候風險監理宜採取分階段、分層級策略,兼顧國際趨勢與在地可行性。
3.監理機關應推動總體氣候壓力測試,作為系統性風險評估與政策工具。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菲律賓; |
參訪機關: |
菲律賓央行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實體風險,轉型風險,氣候風險揭露,情境分析,壓力測試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