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系統識別號: | C11201938 | 
										
									  		| 相關專案: | 無 | 
										
									  		| 計畫名稱: | 日本政治資金管理與查核# | 
										
									  		| 報告名稱: | 日本政治資金管理與查核專題考察報告 | 
										
					                  		| 電子全文檔: |  C11201938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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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檔: |  | 
										
									  		| 報告日期: | 112/10/12 | 
										
									  		| 報告書頁數: | 5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 時蓓蓓 | 監察院 |  | 委員助理 | 聘、雇 | 
										
										
					  						| 邱瑞枝 | 監察院 |  | 主任秘書 | 簡任 | 
										
										
					  						| 陳宏碩 | 監察院 |  | 調查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政治獻金法(下稱本法)第2條第1款規定政治獻金之定義過於廣泛,似有過度箝制人民言論自由之疑慮,宜參考日本立法例限縮政治獻金定義於對特定對象者之捐贈。另外,日本政治資金規正法有針對派閥組織進行規範,相較之下,我國政黨內部之派系組織多以財團法人基金會形式呈現,惟本法對此卻缺乏明確的規範,宜增列獨立支出申報規範,以明朗化政治人物或政黨與特定財團法人基金會之間的金錢網絡關係。此外,現行本法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公開時程為申報截止日起六個月內,考量監察院於受理申報後仍需進行形式書審等事宜,且公開時程亦未晚於日本,因此其公開時程仍尚屬合理,並未有遲延之情事。
							其他資料
							
								
									
										
									    	| 前往地區: | 日本; | 
										
									  		| 參訪機關: | 總務省、東京都選舉管理委員會事務局、大阪府選舉管理委員會事務局 | 
										
									  		| 出國類別: | 考察 | 
										
									  		| 關鍵詞: | 日本政治資金,政治獻金,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財團法人基金會 |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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