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我國因應福島第一核電廠ALPS 處理水排放案之赴日專家觀察團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110011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我國因應福島第一核電廠核災含氚廢水排放案之赴日專家觀察團# |
報告名稱: |
我國因應福島第一核電廠ALPS 處理水排放案之赴日專家觀察團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1100117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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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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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11/04/27 |
報告書頁數: |
13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徐献星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所本部 |
副所長 |
其他 |
袁明程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保物組 |
研究員 |
其他 |
黃君平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工程組 |
副研究員 |
其他 |
謝賢德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化工組 |
副研究員 |
其他 |
鄭永富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輻射防護處 |
科長 |
其他 |
周曉萍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綜合計畫處 |
助理研究員 |
其他 |
陳婉玲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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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其他 |
方鈞屹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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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日本於2021年4月公布擬排放福島第一核電廠多核種除去設備處理水時(日方簡稱ALPS處理水),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謝曉星主任委員,曾向日方提出包括海洋監測數據分享、ALPS處理水排放符合安全標準之確認、及日本核能管制單位的審查資訊公開等三項訴求,但因台灣非屬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會員國,無法藉由參與IAEA 視察團在日本的實地視察,因此本次國外出差係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轄下的核能研究所、輻射防護處、綜合計畫處、及輻射偵測中心成員,組成專家觀察團,於2022年3月23日至27日赴日本,先參訪電力中央研究所(電中研),討論擴散模擬技術,再至福島第一核電廠瞭解其ALPS處理水之相關設施與未來排放規劃,實地觀察與確認謝主委所提出的這三項訴求。
本公差報告除詳細記錄參訪及觀察過程外,並與日本專家與人員討論福島ALPS處理水排放相關的議題,如下所列:
(一) 實地瞭解放射性核種擴散模擬結果
(二) 交流生物氚分析檢測技術
(三) 實地觀察ALPS設施及K4槽區布建
(四) 實地觀察ALPS處理水的海邊排放規劃與現有進度
(五) 實地瞭解ALPS處理水的核種化學分析程序
(六) 實地瞭解日本核能管制單位的審查進度
(七) 討論日本的海域環境監測計畫
觀察團於本次赴日本實地觀察與討論後,提出建議如下:
(一) 海洋監測數據分享: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ALPS處理水排放之影響評估,須依據放射性核種擴散模擬科學技術,及實際的海洋監測數據驗證。因此,我國應建立相關技術與監測能量,持續與日方以公開及比對的方式進行技術與結果分享,以確保對我國海域及漁獲不會產生不利影響或負面評價。
(二) ALPS處理水排放符合安全標準之確認:東京電力公司宣稱,福島第一核電廠含氚廢水經ALPS淨化後,除處理水的氚須經稀釋外,其他放射性核種活度,亦均須符合安全標準才會排放。因此,我國宜持續與日方協調經由技術與資訊交流管道及實地觀察方式,以確認福島第一核電廠含氚廢水的處理及排放,確實符合東京電力公司所宣稱的安全目標。
(三) 審查資訊公開:ALPS處理水排放許可的審查,係日本核能管制機關的權責,但其審查標準須符合國際標準與規範,並公開其審查準則、過程、及結果。因此,我國宜持續要求日本將審查資訊即時公開,藉掌握國際相關規範與發展,以利外界核對資訊,為我國國民健康及權益把關。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能發電廠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福島第一核電廠,海洋監測,ALPS處理水排放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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