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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出席美國公開發行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第13屆2019年國際審計監理官年會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803018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出席美國公開發行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第13屆2019年國際審計監理官年會報告#
報告名稱: 出席美國公開發行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第13屆2019年國際審計監理官年會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803018_1.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9/02/26
報告書頁數: 40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出國期間: 108/12/02 至 108/12/07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王長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科員 薦任
陳彥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科員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本屆(13屆)國際審計監理官年會PCAOB於此論壇規劃2天會議議程,邀請38個非美國審計監理機構參與,包含審計監理經驗豐富之美國、英國、日本、法國及新加坡等監理官及專家人士等,各國監理官積極分享其審計監理實務經驗,並就不同觀點彼此討論。 鑑於日新月異之科技技術及日益複雜之交易型態,會計師審計品質重要性愈趨重要,國際審計委員會刻正修訂國際審計品質管制標準並重新定義事務所品質之8大要素,各國監理機關亦重行檢視所適用之品質管制標準,就檢查端方面,亦須考量既有方式及程序是否足以因應新興查核風險,及如何使受查者具體從檢查結果受益。另外,投資人採用非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資訊決策之情形日增,現行查核人員對該等資訊僅閱讀並考量與財務報告間有無重大矛盾是否足夠,已有重行討論之必要,監理機關應適時考量對該等資訊訂定較為明確之查核規範,以協助提升該等資訊之品質。   此外,考量各國企業全球化情形日增,跨境審計監理議題益趨重要,監理機關或可藉新興審計科技及加強事務所品質管制政策克服境外執法權力不足之限制,惟監理人員於採用新興審計技術獲取證據時,仍應保持批判性思考並分析其過程之合理性及可靠性,方可獲致正確結論。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美國公開發行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PCAOB、審計監理、審計品質、公司治理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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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金融保險
施政分類: 證券期貨市場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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