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
參加SEACEN研訓中心 「流動性風險管理與資金風險管理課程」 出國報告-國際流動性監管規範與澳洲之流動性監管制度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703374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SEACEN舉辦之流動性風險管理與資金風險管理課程# |
報告名稱: |
參加SEACEN研訓中心 「流動性風險管理與資金風險管理課程」 出國報告-國際流動性監管規範與澳洲之流動性監管制度 |
電子全文檔: |
C10703374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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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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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8/02/14 |
報告書頁數: |
42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林曉伶 |
中央銀行 |
業務局 |
副科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LCR與NSFR係BCBS於金融危機後,首次針對流動性風險提出之全球一致性量化指標,以提升銀行對短期流動性風險之因應能力,以及確保銀行持有充足之長期穩定資金來源,支應業務發展所需。澳洲金融監理署(APRA)考量銀行業資產集中度高、國外淨負債規模大及外商銀行資金來源等特性,APRA採行下列較BCBS嚴格之規範監管LCR,另APRA要求適用LCR之銀行每日應向APRA申報LCR等流動性資料,以進行即時監控;此外,APRA因應國內金融狀況,採行CLF為流動性替代措施,協助澳洲銀行符合LCR規範。我國或可參考澳洲如何將國際流動性監管指標納入流動性監管制度之經驗,作為未來檢討與擬訂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政策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印尼; |
參訪機關: |
印尼中央銀行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流動性風險管理,流動性監管制度,LCR,NSFR,APRA,RBA,CLF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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