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APEC/IPEG)第44次會議」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600498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第44次APEC/IPEG會議# |
報告名稱: |
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APEC/IPEG)第44次會議」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600498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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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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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6/03/30 |
報告書頁數: |
3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趙化成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國企組 |
科長 |
其他 |
葉士緯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專利一組 |
專利助理審查官 |
其他 |
黃夢涵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著作權組 |
科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APEC/IPEG第44次會議於2017年2月18日至2月19日於越南芽莊舉行,本次會議續由墨西哥工業財產局(IMPI)局長Mr. Miguel Ángel Margáin擔任主席,並有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及專利商標局(USPTO))、日本(外務省及特許廳(JPO))、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及文化部)、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及我國等17個經濟體相關代表計約30餘人參與。
本次IPEG會議,我方由本局國企組趙化成科長、專利一組葉士緯專利助理審查官及著作權組黃夢涵科員出席。依大會議程,包含我國在內共有49份簡報資料,其中,我國簡報「共同使用報酬率制度-以電腦伴唱機為例(An overview of joint royalty rates —Joint royalty rates of karaoke machines)」,內容為介紹我方於2015年實施之電腦伴唱機共同費率制度,藉由智慧局指定電腦伴唱機為共同費率項目,並要求三家集管團體協調,最終仍由智慧局指定單一窗口及共同費率以解決利用人需分別向各家集管團體取得授權之授權不便,以及常需行政機關介入協調等問題。簡報內容獲得其他經濟體的迴響與討論。下(第45)次APEC/IPEG會議,配合APEC SOM3主辦經濟體越南規劃,將在本(2017)年8月15日至30日期間內於越南胡志明市舉行。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越南; |
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共同使用報酬率制度 |
備註: |
出國人員趙科長之差旅費由本局支應;葉助審官及黃科員等2人差旅費全數由外交部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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