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改善工程案廠驗報告書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402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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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本公司執行污水廠三期擴建及改善計畫廠驗 |
報告名稱: | 污水處理廠改善工程案廠驗報告書 |
電子全文檔: |
C10402913_2.odt
C10402913_5194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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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4/10/27 |
報告書頁數: | 21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aoyuan-airpor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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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104/09/07 至 104/09/14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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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振志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副處長 | 其他 | |
楊行宜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助理工程師 | 其他 | |
林家寧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技術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案須於104年12月23日完工起依據工程契約及規範,施工承商應於污水處理廠改善工程正式驗收合格次日起,即進行30日曆天之全廠污水效率測試工作,使全廠系統功順利整併運轉。故相關國外進口設備進場時程,實影響後續工進推動甚鉅。考量國外製造設備之出廠、運送時間動輒三個月,為免上開設備暨材料出廠前,親赴製造廠進行查驗以瞭解製造廠商之品質管控及製造能力,並避免不合格品或瑕庛品進入工地,影響工進推動。另藉由上開先行作業程序,除可預先免除因設備進場檢驗不合格造成廠商後續不必要之時間、人力及運輸費用浪費,並可有效管控該製程進度、品質符合契約需求,減少進口後衍生相關疑義。故要求施工廠商擬具國外設備出國廠驗計畫按程序報請核定後,派員會同監造單位代表於設備出口前赴製造地(德國),確認前述廠牌設備能符合原設計需求,督導推進腔泵(德國seepex製造)設備檢視及設計製造之研討。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德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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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seepex公司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污水、污水泵 |
備註: |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 環境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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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分類: | 污水下水道系統及生活污水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