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評過程中公眾參與及媒體應對研討會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302675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環評過程中公眾參與及媒體應對研討會# |
報告名稱: |
環評過程中公眾參與及媒體應對研討會 |
電子全文檔: |
C10302675_47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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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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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3/07/09 |
報告書頁數: |
2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楊素娥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綜計處 |
副處長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首屆兩岸「環境影響評估公眾參與及媒體應對」研討會,103年7月8日至11日在中國大陸北京市舉行。參加人員包括兩岸環保官員、學者、環境工程顧問公司業者及媒體代表,以及中國大陸各省環保單位代表共約50多人與會。針對環境影響評估(以下簡稱環評)法規、作業規範及施行過程中面臨的實務經驗進行兩岸交流。
從交流過程中了解中國大陸環評的公眾參與決策,其進展歷程可說是受外資影響,在借鑒外部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其內部情況不斷發展,而逐步推向國內法。在西元2003年施行的環境影響評價法(中國大陸稱評估為評價),首次明確賦予公眾參與法律地位。西元2006年「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有系統、完整的規定了權利與義務、公眾參與責任主體、對象、工作方法與形式、程序等內容。
我國環評法自始即明確賦予人民應受保障的法律參與權。至於公眾參與,首重資訊公開,本署已建置環評書件查詢系統公開環評審查會議資訊及全部資料,民眾可免費取得資料,並得以使用網路或書面提出意見。另外在第一階、第二階審查時或開發行為進行中及完成後使用時,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環保主管機關監督等程序,民眾均有參與的機制,法規設計可說相當完備。
研討會全程交流的主題聚焦在環評公眾參與的保障機制;公眾參與的有效性;環評公眾參與的現況、問題與障礙;公眾參與過程中的媒體應對與衝突管控等,符合主辦單位原規劃的內容。兩岸實施環評過程中公眾參與實務的經驗交流,應有助於本署正為環評制度爭議進行相關檢討之參考。
現階段世界各國皆面臨資訊公開及民眾廣泛參與後,決策者應如何作成適切決策之困境,尤其在環境議題上,更為世界各國社會所企盼及矚目。也許英國、美國的社區共利協議包括優先雇用、培訓、購置合宜住宅、在地雇用等內容有可參採之處,當開發計畫公開訊息之後,透過相當管道讓民眾瞭解及參與後,亦須能務實締結相關之協議內容,才能產生參與之實際效能。
兩岸與會者均同意建立公開透明的公眾參與機制是環評的重要事項。因此兩岸在實施環評過程中,如何做好「公眾參與」是受到矚目及重視的議題。開發單位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保持良好溝通與協商的前置作業應及早進行,提早將資訊公開,讓民眾能充分表達意見。並應探討與公眾及環保非政府組織(NGO)溝通互動的有效形式。
中國大陸實施環評制度迄今10餘年,而我方推動環評制度較早,西元1994年即已通過環評法,因此在環評過程中公眾參與及媒體應對的經驗,可提供中國大陸參考。本次研討會,中國大陸對我國環評經驗的交流議題十分重視並有興趣,未來如果有機會,建議可以在環評及公眾參與議題上繼續推動兩岸環境保護合作與交流,以促成兩岸民眾福祉。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中國大陸; |
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環境影響評估,公眾參與 |
備註: |
邀請單位提供膳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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