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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兩岸因應水環境變遷與水質管理技術交流合作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103873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兩岸因應水環境變遷與水質管理技術交流合作#
報告名稱: 兩岸因應水環境變遷與水質管理技術交流合作
電子全文檔: C10103873_40146.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1/12/25
報告書頁數: 265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www.epa.gov.tw
出國期間: 101/10/22 至 101/10/26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沈一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水保處 副處長 簡任
魏文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水保處 簡任技正 簡任
曾志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水保處 薦任技士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自20世紀60年代起,人們逐漸認識到一個流域內水環境容量的有限性和各種資源相互依存的整體性。於是,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已達到較高水準的歐美各國,相繼針對流域水管理體制、政策、法律進行了調整,逐漸由開發轉向管理。歐美發達國家對水環境管理的根本指導思想都是以自然流域為單元,大體而言,可分為「規劃面」及「管理面」,由英國經驗可以得知,河川整治要成功的首要條件是需要有良好並且完整的規劃。另一方面,依照美國整治經驗,在管理制度方面包括制定法規、建立警戒制度、進行總量管制等,均為可供借鏡之管理模式。 在大陸方面,自20世紀80年代起,先後制定了《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規以及部門規章和地方行政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在防治點源污染的惡化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隨著治理工作的不斷加深,面源污染問題開始逐漸顯現出來。1992年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 21世紀議程,全面闡述了流域水環境管理的目標和任務。總體來看,這時的流域水環境管理已從注重水資源本身的綜合利用轉向水環境的綜合管理,即對流域內的水土資源及其他相關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統一規劃與協調,用整體觀點來分析流域的水環境管理工作。經過近一個世紀的發展,在流域水環境管理方面,各國積累了各具特色的管理經驗。 臺灣自20世紀90年代,已意識永續發展之重要性並化為實際行動。在永續發展當中對保護水資源方面有以下的宣示:「推動河川流域整體規劃及管制,以改善河川水質,規劃足量的水作為生態用水,以免自然環境及生物多樣性受到負面的衝擊」。有鑑於此,臺灣於2009年起,首次建立國內河川水污染整治工作之評鑑制度,其中包括建立「水質清淨程度、流域生態環境、水岸環境活化、政府行政管理、民間投入參與」五大面向及其關鍵績效指標;並於2010年起,修訂「河川污染整治關鍵績效指標」、「河川污染整治評鑑制度」,並應用於全國22縣市。期望能透過不同於以往考核的制度,擴展河川整治的面向,達到真正的流域管理,並利用示範評鑑,讓縣市政府及相關專業、權責人士能瞭解流域管理的精神,改進整治河川的思維。. 流域的水環境管理,為兩岸環境管理的難題之一,由於流域是具有層次結構和整體功能的複合系統,流域水迴圈不僅構成了社會經濟發展的資源基礎和生態環境的控制因素,也是諸多水問題和生態問題的共同癥結所在,成為制約社會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綜合運用技術、工程、法律、政策、行政、經濟、公眾參與、教育等各種手段,研究與調控流域空間範圍內的水量和水質,使流域內不同區域對水量和水質的需求能不斷地得到滿足,以實現流域永續發展。鑑於兩岸交流日趨熱絡與重要,藉本座談會希望瞭解兩岸水環境管理及水質保護相關策略及作法,拓展兩岸水環境永續合作契機,並強化兩岸因應水環境變遷之實質交流及合作。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中國大陸;
參訪機關: 中國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北市市清河污水處理廠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水環境變遷 水質管理
備註: 新增赴大陸開會計畫,以業務費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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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環境保護
施政分類: 水質管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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