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參加日本高壓氣體保安協會2011年全國大會及參訪行程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100296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日本高壓氣體保安協會2011年全國大會及參訪行程# |
報告名稱: |
參加日本高壓氣體保安協會2011年全國大會及參訪行程 |
電子全文檔: |
C10100296_36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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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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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1/01/17 |
報告書頁數: |
4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萬榮富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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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日本對高壓氣體設施之檢查,已構築有完成檢查、自主檢查及保安檢查等完整機制,進而促使日本「高壓氣體保安法」適用事業已達零死亡災害之目標,鑒於我國對高壓氣體仍僅著重於單體檢查及管理,故有關日本對高壓氣體設施管理及法令規定等做法,諸多實值得我國學習及借鏡之處。
在高壓氣體系統安全方面,以往均咸認「如能將可形成大規模災害之單體設備保持於安全狀態,則可避免災害之發生」,據以行使安全行政。之後,此一觀念遭受現實嚴厲的質疑:概因此種單體設備之災害,並未達災害總數之1/3,至於其他不被考量者(如附屬設備等)卻反高達2/3。遂有必須改變思考模式,萌生走向系統安全之途。惟此一改變,也帶給日本零死亡災害之輝煌成績。
由於世界各國國情不同,行政機關體制不同,以及演進方式的不同,各國對危險性設備之管理方式亦各異其趣,惟管理體系雖有不同由於世界各國國情不同,行政機關體制不同,以及演進方式的不同,各國對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管理方式亦各異其趣,惟管理體系雖有不同,但管理內容均不外乎標準訂定、製造許可、檢查機構、檢查人員、檢查監督等五大項,其中最重要的差異為政府對該五大項之介入程度,可供我國賡革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日本高壓氣體保安協會,鍋爐協會,起重機協會等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高壓氣體,石化工業區,保安檢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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