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002655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海基會廣電出版參訪團考察報告# |
報告名稱: |
海基會廣電出版參訪團考察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002655_3439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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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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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0/07/06 |
報告書頁數: |
46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徐孝利 |
行政院新聞局 |
綜合計畫處 |
處長 |
簡任 |
高平洲 |
行政院新聞局 |
綜合計畫處 |
科長 |
薦任 |
陳淑滿 |
行政院新聞局 |
廣播電視事業處 |
科長 |
薦任 |
朱砡瑩 |
行政院新聞局 |
出版事業處 |
科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一、 考察目的
(一)實地瞭解並蒐集中國大陸有關媒體與出版產業發展現況。
(二)與大陸廣電與出版主管機關進行面對面意見交流,瞭解未來交流與合作的可能性。
(三)達成建立官方直接連繫管道之共識。
二、 主要行程
(一)參訪中央電視台(6月13日下午)
(二)拜會廣電總局(6月14日上午)
(三)拜會新聞出版總署(6月14日上午)
(四)拜會文化部(6月14日下午)
(五)參訪上海世紀出版集團(6月15日上午)
(六)參訪上海廣播電視台(6月15日下午)
(七)參訪上海勝強影視基地(6月16日上午)
三、 心得與建議
(一)大陸電視台節目需求高,市場胃納量大、獲利高,政府如何協助業者進軍大陸市場搶攻商機,實為未來施政重點。
(二)大陸盜版情形是我出版業者面臨最嚴重,且難以解決的問題之一,透過本次參訪雙方已建立直接溝通管道,未來我出版業者如有大陸盜版問題,可循新聞出版總署之窗口進行協商。
(三)大陸雖限制我紙本圖書雜誌進入大陸,但大陸民眾卻可透過蘋果APP Store等平台購買台灣電子書,不須經過大陸審批,因此,建議我方應持續再強化電子書之質量,以電子書開拓大陸市場。
(四)兩岸電子書技術規格仍各自發展且尚未相容,建議我方宜由經濟部工業局協調出一主政單位,彙集我方業者意見,統一與大陸方面協商。
(五)台灣尚無建置類似「勝強影視基地」片場之急迫性或必要性,因建置成本高,未來在使用費用,恐難與大陸競爭;又大陸諸多省市已祭出免費提供實景或場景,供我方業者拍攝;加以,目前我業者如要拍攝古裝或民初劇均會選擇至大陸出外景,且台灣電視劇強項在時裝及偶像劇,而非古裝劇;況台灣自然景觀優美、人文建物多元,近來為行銷城市、促進觀光、振興當地特產,新北市、基隆市、苗栗縣、彰化縣台中市、高雄市、金門縣、澎湖縣等均祭出「拍攝電視節目」獎勵辦法,此種作法,應較建置類似「勝強影視基地」的片場,更具綜效。
(六)為協助我方影視業者進軍大陸市場搶攻商機,政府除積極推動高畫質電視節目、海外行銷參展補助、開放大陸劇組來台參與合拍電視劇外,並應利用ECFA協商平台,要求陸方放寬市場進入門檻及鬆綁行政管制措施。
(七)在廣告大餅有限、頻道過多,導致節目製作成本受限,以致,電視節目製作業極為仰賴政府之補助,惟此實非長久之計,亦非治本之道。提昇我電視節目製作業產能、品質與競爭力,政府實應檢討並調整現行法規與機制,考量適度放寛電視節目製作業者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籌集資金,以及實施有線電視頻道分組付費制度,落實消費者選擇權及頻道退場機制。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中國大陸; |
參訪機關: |
中國中央電視台,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文化部,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廣播電視台,上海勝強影視基地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文化部,海基會廣電出版參訪團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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