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泰國公務員退休基金及資產管理考察報告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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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91/08/08 至 91/08/13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若蘭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
稽查組 |
組長 |
其他 |
柯輝芳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
業務祖 |
專員 |
其他 |
許慶復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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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兼任主任委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泰國金融風暴發生後,泰國政府與國際貨幣基金(IMF)達成金融改革方面的共識包括:關閉破產的金融公司以強化金融體系;政府介入營運不佳的銀行以穩定銀行體系;調整銀行資本、貸款分類及壞帳準備等標準以符合國際標準;全面考量金融法規架構。另一方面,在公務員退休金制度改革,泰國政府於1996年9月27日通過「政府退休基金條例(Government Pension Fund Act B.E. 2539)」,因應該國政府沉重的財政困難情況,展開興起建立確定提撥制退休金制度,時至今日,觀之泰國金融改革已見成效,泰國政府希望建立一個財務管理更為審慎的退休基金,這樣的新增退休金制度,符合近代歐美退休基金改革趨勢,著眼於為基金參加成員提供老年退休的財務安全保障,並將退休給付責任分由政府與公務員個人,依其適當的財務能力予以分擔;一方面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另方面也達成該基金目標之一,促進參加成員的長期儲蓄意願。為期了解泰國對於此制度之變革情形及其作法,乃藉此次前往泰國考察之行,汲取其經驗希望以他山之石,做為我國相關制度改革及管理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泰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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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公務員,退休,福利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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