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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參加聯合國汞水俣公約第五次締約國大會(COP5)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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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112/10/27 至 112/11/05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林繼富 |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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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其他 |
陳心怡 |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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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會議通過重要討論議題及決議,包括(1)決定修改公約附件A,為某些電池、開關、繼電器、螢光燈及含汞化粧品,最慢於2027年底前淘汰。決議刪除含汞化粧品1ppm汞限值,並於2025 年底前淘汰。(2)牙科汞合金要求締約方提交國家行動方案或報告如何淘汰而採取的步驟或措施。(3)決定將「使用含汞催化劑進行聚氨酯生產」納入附件B的第一部分,淘汰日期定為2025年。(4)通過控制汞排放到土地和水中的最佳可得技術和最佳環境實踐指導意見。(5)同意將汞的總濃度設為15 mg/kg作為受到汞或汞化合物污染的廢棄物的閾值。(6)同意在2024年之COP7審議公約第一次成效評估的結果。(7)手工和小規模採金業需要與原住民和當地社區更密切地合作,提高其對汞暴露有害影響的認識,以解決其產業人員接觸汞的有害影響。 (8)秘書處協助締約方管理和減少原生汞礦開採中之元素汞貿易。(9)通過國家報告格式的修改。(10)秘書處有機會成為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的觀察員。請締約方在執行汞公約的行動中考慮最近通過的「全球化學品框架」的策略目標和具體目標。
本團亦於會議期間與日本、美國及印尼代表進行雙邊會談,針對公約討論議題及會議進展情形進行討論及交流,包括討論含汞產品的新限制,手工和小型採金礦業使用汞萃取黃金,及當地原住民汞污染風險、婦女及兒童暴露等環境污染問題,廢棄物中汞的閾值審議情形等,並藉由國際交流取得國外資訊,以作為國內跨部會執行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瑞士; |
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開會 |
關鍵詞: |
汞,聯合國汞水俣公約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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