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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赴越南出席「越南經貿發展及法律風險研討會」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802673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越南參加「越南經貿發展及法律風險研討會」及拜會我商活動# |
報告名稱: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赴越南出席「越南經貿發展及法律風險研討會」 |
電子全文檔: |
C10802673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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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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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8/11/22 |
報告書頁數: |
2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楊健弘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秘書室 |
專業研究員 |
聘、雇 |
報告內容摘要
(一)背景及目的: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邀請本局派員以顧問銜參與「越南經貿發展及法律風險研討會」,並拜訪Baker McKenzie法律事務所越南分所、仲裁機構與臺商。該研討會討論越南推動或已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例如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歐-越自由貿易協定等,如何帶給越南企業及臺商機會與挑戰。此外,也向臺商說明如何利用仲裁或調解方式處理我商在越南發生之爭端案件。
(二)此行收穫及觀察
1.越南企業使用仲裁解決爭端之情形:因為越企較熟悉法院系統,而不熟習仲裁規則、仲裁判斷之效力,故越企選擇至法院進行訴訟的比率仍遠高於仲裁。惟近年來在越南仲裁協會的推廣下,越南仲裁案件已逐年增加。另外,臺商對於商務仲裁亦相當陌生,但在瞭解仲裁的優點後(如:可選任通曉中文或臺籍仲裁人、仲裁人具有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等),願意在未來考慮使用仲裁作為爭端解決之替代方案。
2.越南政府對於投資人地主國爭端解決(ISDS)之態度:目前越南與他國簽署的BIA及FTA多有納入ISDS條文(如英越BIA、歐越FTA)。惟越南政府為了避免投資人直接訴諸ISDS,特別設立專責機構處理投資所遇到的糾紛,盼能在爭端發生前即予以解決。
3.越南吸引臺商投資之原因:越南連續多年為臺灣最重要的貿易夥伴,直接投資排名第五,倘包括間接投資則可列前三名。主因係多項文化相同之處(如民俗節慶及民間信仰等),且政治情勢相對穩定,政府重視外國投資,故臺灣總會在越南深耕已久、人脈非常廣。
4.參訪富美興公司:該公司深耕胡志明市已久,在南西貢建設的都市規劃區、加工出口區相當成功,已成為許多開發中國家借鏡的典範。尤其新順加工出口區目前已有近200家外商進駐,投資總額超過15億美元,為當地創造了6萬多個工作機會,也為越南賺進了10%的外匯。
(三)心得與建議:本次團員組成包括我國仲裁協會、律師事務所、中經院及國際貿易局,在過程中與越南仲裁協會、越南律師及仲裁人、越南臺商、我國駐胡志明辦事處等單位多方交流,除了就仲裁議題進行討論外,也瞭解越南的經濟發展現況、簽署FTA之進展,以及臺越雙邊經貿關係之發展。盼未來可持續循此模式,使參訪團可以與越南公協會、律師及臺商面對面交流,藉此瞭解雙邊經貿互動的不同面向,以協助未來推動雙邊經貿關係。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越南; |
參訪機關: |
越南仲裁協會,Baker McKenzie法律事務所(越南分所),富美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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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開會 |
關鍵詞: |
仲裁,投資人地主國爭端解決,越南,胡志明市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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