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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
赴南韓考察搜救中心運作模式、協調機制及搜救訓練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702973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南韓考察搜救中心運作模式、協調機制及搜救訓練# |
報告名稱: |
赴南韓考察搜救中心運作模式、協調機制及搜救訓練 |
電子全文檔: |
C10702973_1.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8/01/22 |
報告書頁數: |
26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蘇晶新 |
內政部消防署 |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
秘書 |
薦任 |
張哲維 |
內政部消防署 |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
科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南韓搜救中心與我國搜救中心之搜救責任區相鄰且皆位於東亞地區,經常於海難救援案件上相互協調聯繫,本次規劃拜會海洋警察廳及搜救中心,以了解其搜救組織架構、海難搜救運作、信號查證運作狀況以及與他國協調機制,並加強經驗交流透過面對面的直接交談,建立彼此互動,加深合作默契,為未來合作關係建奠定良好基石。
南韓之海難搜救協調與任務執行單位均屬同一體系,係由海洋警察廳負責,海空資源齊備且人員訓練一元化。南韓海洋警察廳其主要執行海難救助工作任務,維持24小時救難任務佈署,海難事件發生時即以就近就便原則,由各個管區搜救協調中心(RCC)實際指揮調度,立刻執行陸、海、空三度空間的海上立體救難工作。
經實地考察後,建議應持續辦理相關國際交流活動,透過參訪或舉辦國際研討會等方式,使我國海難搜救勤業務與國際接軌。此外建議我國朝一元化海難搜救體制邁進,參考國際間現行之修正公約、協定及國家關於搜救法令,依我國搜救責任分區之海難性質,重新妥善規劃關於陸、海、空等搜救權責及法令,使搜救能量能有效整合。另妥善運用民間海上搜救協勤能量,藉由公私協力以提升搜救效能。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韓國; |
參訪機關: |
南韓中部海洋警察廳,南韓搜救中心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南韓海洋警察廳,搜救中心,海難搜救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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