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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金融監理人員訓練倡議-證券交易所規範及監理研討會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603854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出席APEC金融監理人員訓練倡議-證券交易所規範及監理研討會# |
報告名稱: |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金融監理人員訓練倡議-證券交易所規範及監理研討會出國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603854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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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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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6/11/14 |
報告書頁數: |
16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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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106/10/22 至 106/10/28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裴高正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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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一、本次研討會主題為「證券交易所規範及監理」,主要係以美國與香港證券市場為例,探討交易所的角色與定位。美國證監會希望市場主要由自律組織(SRO)來管理,而非政府高度監理,原因係政府監理可能導致創新力及競爭力不足,故政府僅規範最低的標準,其餘由各交易所自己制定,例如:可依照本身的需求訂定發行公司上市的標準,以吸引公司掛牌。另香港證監會則對香港交易所則採高度監理,可透過實地檢查及平時監視等方式,以避免交易所運作產生風險,並要求香港交易所採行新的收費標準或制定規定須由香港證監會同意。
二、為提高東協(ASEAN)資本市場在國際的能見度,東協積極整合其資本市場,但因為各資本市場屬於不同發展階段,故整合上仍有難度。目前規劃東協的七家主要交易所連線(ASEAN Trading Link),以降低交易成本與上市公司籌資成本。
三、公司治理主要原則就是資訊透明度,亞洲各國向來公司治理之推動均為政府主導由上而下的模式,又按發布公司治理規定的機關來看,可細分為「交易所發布」,包括香港、馬來西亞、韓國等,及「主管機關發布」,包括中國、越南、巴基斯坦等,即便由主管機關發布規定,但仍由交易所負責第一線監理角色,如有違反規定者再交由主管機關處理。另特別提到台灣證交所特別編製「公司治理指數」 ,參考最近1年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前20%等指標進行篩選,發現公司治理指數漲幅大於大盤指數。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汶萊; |
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APEC,證券交易所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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