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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603162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第四屆海峽兩岸三地社區矯正論壇# |
報告名稱: |
參加第四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社區矯正論壇 |
電子全文檔: |
C10603162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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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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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6/09/14 |
報告書頁數: |
6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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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106/06/23 至 106/06/27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房麗雲 |
法務部 |
保護司 |
視察 |
其他 |
丁榮轟 |
法務部 |
保護司 |
科長 |
其他 |
鄭添成 |
法務部 |
保護司 |
觀護人 |
其他 |
廖意惠 |
法務部 |
保護司 |
觀護人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社區矯正已是近代國際司法改革的重要趨勢之一,許多國家在採取消極型、懲罰式的機構性處遇以外,亦轉向積極性、強調犯罪人再社會化的社區矯正途徑。臺灣與中國大陸皆處於相同的國際風潮之下,而其社區矯正工作在各地獨特的社會型態、司法改革走向、社區資源的影響下,發展出許多不同的實務方案經驗。
中國大陸在2009年全面試行社區矯正制度時,全國社區服刑人員為21.5萬人,目前已超過72萬人,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40,371個司法所,全國司法所專兼職工作人員達123,343人;截至2016年7月底,全國共有339個地(市、州)司法局單獨設立社區矯正局(處、室)、2,803個縣(市、區)司法局單獨設立社區矯正局(科、股),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社會工作者有82,936人,社會志願者有689,144人。社區矯正的業務量與日遽增,各種不同模式在各地持續開展,相關議題的討論也在中國大陸刑法學及犯罪學界成為顯學,而社區矯正的組織編制是否應設立專責機構、工作人員是否賦予警察身分和職權,以及司法所所衍生的問題等,更是官方和學界討論的焦點。
本論壇共計發表49篇論文,研討議題包括社區矯正立法與制度建設研究、社區矯正的評估工具研究、社區矯正的實務與實證研究、特殊人群(吸毒者、殘疾人、未成年、高齡老人等)的社區矯正研究及社區矯正的大數據智能化研究,我國出訪人員並進行論文發表;另大會並安排參訪3個社區矯正有關機構,包括長沙市開福區社區矯正中心、長沙市開福區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及湖南孟媽媽青少年保護家園(民間青少年戒毒矯正組織)。
在心得和建議方面,本報告做出6點建議,分別為:(一)透過制度設計和專業訓練﹐使觀護人兼具「監督者身分」和「輔導者身分」;(二)研議成立「社區矯正獨立專責機構」之可能性;(三)視假釋期間長短調整分級分類之頻率;(四)對於高度再犯之緩刑付保護管束人給予震撼觀護;及(五)於毒癮者家屬支持團體融合明恥整合理論;及(六)政府可以鼓勵培植更多民間團體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第四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社區矯正論壇」期透過民間定期共同輪流舉辦會議的機制,強化社區矯正有關議題研究結果之分享管道,並完善學術及實務工作人員更密切之資源網絡連結,共同建構海峽兩岸有關社區矯正議題之重要雙邊交流、新知學習與經驗分享平台。在未來,我國除了就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提昇社區矯正專業與接觸互動外,亦應加強與日本、韓國、新加坡和澳洲等鄰近亞太地區及歐美國家建立專家諮詢管道或相關專業的互助合作,學習彼此在犯罪人社區矯正及減少再犯上的成功方案模式,分享經驗及做法,藉以激發不同創意思考,提供社區矯正有關工作人員更為廣泛且深入的視野,在專業領域上獲得助益與成長,進而建立符合自己國家的合宜犯罪人社區矯正制度,並在政策與法律制度層面進行調整與落實,以促進政府前瞻施政及落實司法改革理念,提高人民對於司法服務的滿意度,達到保障社會安全、降低再犯之政府良善治理目標。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中國大陸; |
參訪機關: |
長沙市開福區社區矯正中心,長沙市開福區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湖南孟媽媽青少年保護家園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社區矯正,觀護,中國大陸,刑罰,犯罪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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