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請選擇視窗上方功能選單的「檔案」→設定列印格式 / 列印 / 預覽列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赴中國大陸考察生質氣體燃料應用作為車用燃料辦理情形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403590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中國大陸考察生質氣體燃料應用作為車用燃料辦理情形# |
報告名稱: |
赴中國大陸考察生質氣體燃料應用作為車用燃料辦理情形 |
電子全文檔: |
C10403590_1.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4/12/23 |
報告書頁數: |
25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張和中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保處 |
環境技術師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生質氣體應用作為車用替代燃料,就技術面而言並無困難,惟經濟效益宜再考量。沼氣應用於車輛須增加制程,使得燃料價格提高,相較之下並無實益,故中國大陸沼氣主要應用在發電用途。
電動公車電池交換站示範運行,屬試驗運行階段,由中央政府主導,統籌地方政府公共運輸單位、電力公司及電動車廠商共同執行,因屬示範運行形態,經濟效益較難評估,但透過實際車輛及車隊營運經營,確實可累積寶貴經驗。四惠充電站因腹地寬廣,故同時具備電池交換式及快速充電式電動公車兩種系統,電池交換車輛10分鐘可完成電能補充,快速充電車輛則為20分鐘可完成充電,兩者差異不大,充電樁設置成本較低且車輛續航力較高,故以營運單位立場而言,快速充電車種較為理想。
隨著車輛排氣法規日益嚴苛,未來柴油車輛同時安裝SCR及DPF將成為常態,車輛成本升高為不可避免之趨勢。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中國大陸; |
參訪機關: |
北京公交四惠充換電,康明斯後處理器公司,濟南柴油機公司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電動公車,濾煙器,柴油引擎 |
備註: |
|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
環境保護 |
施政分類: |
移動性污染源防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