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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實地查核美國狂牛症防範措施及101年度實地查核輸台美國牛肉工廠報告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宋華聰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
參事 |
簡任 |
楊平政 |
財團法人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 |
|
所長 |
其他 |
彭明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
副組長 |
簡任 |
周秀冠 |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
中區管理中心 |
副主任 |
其他 |
吳宗熹 |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
|
科長 |
其他 |
杜先覺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駐美國代表處經濟組簡任秘書) |
專門委員 |
簡任 |
侯文奇 |
駐美國代表處 |
經濟組 |
一等商務秘書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為因應美國於101年4月24日發布發現第4例狂牛症(BSE)病例,及執行台美牛肉議定書之年度查廠事宜,由農委會、衛生署、經濟部派員並外聘專家1人組成查核團共7人,於101年5月5日至5月27日期間赴美,實地查核該國BSE防範措施及牛肉工廠作業情形。
查核結果顯示,美國監測BSE機制的敏感度是OIE建議的10倍;自1997年起即禁止哺乳類動物蛋白質作為反芻動物飼料,並自2008年起除繼續執行1997年禁令外,進一步禁止化製30月齡以上牛隻的腦和脊髓供所有動物飼料使用,以更確實防止BSE發生的風險。美國牛肉生產體系執行BSE的防範措施,均符合美國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的規範,也符合台美牛肉議定書及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相關作業規範等規定,輸台牛肉應屬安全。查核團也建議我國每年仍應派員嚴格實地查核輸台牛肉屠宰場,以持續確保輸台牛肉安全,保障國人健康。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美國農業部,美國農業部動植物檢疫署(APHIS),國家獸醫實驗室(NVSL),加州BSE檢驗室,美國9家輸台牛肉工廠,及乳牛場、肉牛肥育場、飼料廠、化製場、死牛集運場各一家。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美國牛肉,狂牛症,肉品衛生,年度查廠 |
備註: |
|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
動植物防疫檢疫 |
施政分類: |
食品衛生查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