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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60052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授信風險管理機制建置與應用之研究# |
報告名稱: |
授信風險管理機制建置與應用之研究 |
電子全文檔: |
C09600527_1806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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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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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6/02/12 |
報告書頁數: |
5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葉淑萍 |
臺灣土地銀行 |
資訊室 |
領組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信用風險(Credit Risk)是金融市場上最古老的一種風險之一,也是金融業經營風險中最主要的來源。台灣近年來因放款市場中越來越多的鉅額放款,同時也越來越多的新銀行參與者,加上資訊的不足,以及長期以來不良的徵信文化造成的徵信不良、對內部人任意放款,形成大量的呆帳,致使信用風險管理成為金融機構管理人員的一大挑戰。所以信用風險管理能力的有效提升,是我國現階段全體金融機構有待努力的方向,也唯有努力改善信用風險的管理,才能確保金融業的獲利。 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的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曾於1988年即針對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管理發布舊巴塞爾協定(Basel AccordⅠ),鑑於信用風險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提升,於2001年發布新版巴塞爾協定(Basel AccordⅡ)。新版巴塞爾協定的核心之一,仍為金融機構信用風險的衡量與管理,並允許銀行發展內部評等模型(Internal Rating Based Approach,IRB)以計提適當的風險性資本。我國金管會也依據新版巴塞爾協定,要求要國內銀行業皆必須於2006年底,達到新版巴塞爾協定對最低風險性資的要求。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美國EMC公司波士頓簡報中心,紐約瑞士信貸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授信風險管理機制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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