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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302280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新加坡語言政策及少數族群媒體近用權# |
報告名稱: |
新加坡語言政策及少數族群媒體近用權 |
電子全文檔: |
C09302280_923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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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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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3/06/30 |
報告書頁數: |
17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黃齡玉 |
行政院 |
行政院第二組 |
編審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新加坡為海島型城市國家,對外貿易依存度高,追求高度經濟發展,為以華人為主體之移民社會;新國的移民分別來自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及印度,其語言、宗教、文化傳統多元,但卻給世人其國內族群和諧之印象。反觀台灣的移民早期全來自中國大陸,全為同一種族(漢族),其間只有地緣上之不同(閩、客)或移民時間之先後(本省、外省)不同,但因我國早期推行國語運動,其他族群的語言文化無形中受到壓抑,面臨邊緣化之危機。 新加坡人口三百三十餘萬,境內主要由百分之七十的華人組成,政府強調各種族一律平等,除了英語及華語外,並將馬來語及淡米爾語亦指定為官方語言。在新加坡,語言不僅代表溝通的工具,也象徵了族群的社會地位,此一作法不僅宣示了在媒體與教育語言的選擇上各語言的平等性,同時也確立了各種語言在相關權利上平等原則。推動族群平等及振興少數族群語言,為我政府當前重要施政。為瞭解其他多元族群國家之作法,爰擇定新加坡作為考察對象,其作法應有值得我參採之處。尤以我目前面臨如何促進族群和諧、凝聚國家共識的新課題,盼此行考察所得能提供政策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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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族群政策,媒體近用權,語言政策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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