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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考察香港大客車可適性檢驗合格證書COF加強管理措施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603283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香港考察法規差異性遊覽車加強安全管理作為措施# |
報告名稱: |
考察香港大客車可適性檢驗合格證書COF加強管理措施 |
電子全文檔: |
C10603283_1.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6/12/27 |
報告書頁數: |
21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劉信宏 |
交通部 |
|
科員 |
其他 |
陳聰乾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
組長 |
其他 |
張耀輝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
科長 |
其他 |
符書維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
副工程司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鑒於105年7月19日及106年2月13日國內發生重大遊覽車事故,社會各界包括立法院、監察院及民眾關注我國遊覽車安全管理課題,交通部也即從駕駛人管理、車輛審驗及檢驗、運輸業從業素質優化及觀光旅遊行程檢討等層面擬具多項立即性、短、中長期策進作為,廣徵相關機關、專家學者及業界公會之建議,期能結合各界力量共同提昇我國遊覽車安全品質,保障民眾行的安全。
國際上針對一定車齡大客車辦理延壽或加強檢驗管理作為,中國大陸及澳洲昆士蘭省大客車使用年限為15年,香港旅遊巴士則為使用屆滿13年定有可適性檢驗合格證書制度(Certificate of Fitness, COF)之規定,為實際考察前揭COF之作業管理方式及大客車車身打造情形,以供國內持續推動研擬法規差異性及達一定年限車齡大客車強化管理機制,故安排本次香港考察行程以進一步瞭解及釐清COF制度內涵,俾提供未來政策擬訂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香港; |
參訪機關: |
土瓜灣驗車中心,九龍灣驗車中心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可適性檢驗合格證書制度,大客車檢驗管理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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