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
請輸入資訊,以供轉寄您轉寄好友。
E-mail Address 以逗號 [ , ] 區隔,即可發多封 E-mail,一次轉寄以十封 E-mail 為限。
有*為必填(選)欄位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104年度美國海岸防衛隊[登檢帶隊官班]訓練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
出國期間: |
104/10/26 至 104/12/03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曾明斌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
專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美國海岸防衛隊(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USCG)成立於1790年,長期推動海域執法及海上安全維護等工作,已累積多年執行經驗,並發展完整機制,為全球最先進的海域專責機關。為強化本署同仁專業技能,學習美國專業海上執法技巧,精進國內訓練方法,96年起本署已積極推動選送人員赴該機關訓練,在相關人員的努力推動下,於97年起實施迄今,已送13人次,參加7項訓練,其中「登檢帶隊官」分別於97、98年各派訓1員,並藉此訓練平台,與美國海岸防衛隊官員交流,加強台美間的聯繫。
本課程是專為登檢帶隊官所設計的基礎課程,訓練專業的登檢帶隊官帶領登檢小組,並強化學員保護自身安全的觀念,學習進階登檢程序與技巧。課程採分組方式,除規劃室內課程外,學員須於訓練教室進行執法技巧訓練,例如上銬、自受檢船員手中取下武器、人身搜索,戰技回應,使用警棍等技術。在建立穩固的執法技能基礎後,學員將與小組成員合作,在模擬平台上進行登檢演練。執法訓練中心透過真實情境模擬做訓練,透過各種違法情節設定(載運違禁品、未遵守安全規範等情節),讓學員運用所學知識及對法律的瞭解,實施各種模擬情境演練,期使學員熟悉法定登檢程序,並據以判定是否違反有關法律,並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
筆者在海巡外勤單位服務近8年,並於巡防艇上擔任艇長一職,經常於惡劣海象驅離或扣留越界大陸漁船,深知海上執法的危險與訓練的重要,有幸奉派至聯邦執法訓練中心接受登檢帶隊官訓練,吸收美國海域執法最新觀念及技巧,並學習美國海岸防衛隊的訓練方式,期能將此行為期6週學習成果帶回台灣,提升我國海巡訓練成效。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聯邦執法訓練中心查爾斯頓分校,美國海岸防衛隊海域執法學院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美國海岸防衛隊,聯邦執法訓練中心,武力使用,登檢程序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