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
請輸入資訊,以供轉寄您轉寄好友。
E-mail Address 以逗號 [ , ] 區隔,即可發多封 E-mail,一次轉寄以十封 E-mail 為限。
有*為必填(選)欄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年度參訪香港群育學校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300546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102年度參訪香港群育學校# |
報告名稱: |
102年度參訪香港群育學校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300546_45690.docx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3/02/13 |
報告書頁數: |
1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出國期間: |
102/11/25 至 102/11/28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王鳳鶯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學務校安組 |
副組長 |
簡任 |
李文夆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學務校安組 |
教官 |
其他 |
周方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學務校安組 |
教官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為了解群育學校在台灣設置之可行性,並參考其他國家設置群育學校模式,爰本案實地了解香港群育學校運作模式,以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研議類似香港群育學校模式之可行性。
香港群育學校主要模式,係收容行為偏差、非行或有情緒行為問題的學生,其教學與輔導特色如下:
一、完備支持性輔導。
二、學生的個別學習差異。
三、配合學生的特殊需求,建立「校本情緒行為管理課程」。
四、以回歸主流學校及家庭為目標:訓練目標包括情緒和表達能力、社交能力、社會規範、自立生活能力與學習能力。
五、家長支持性角色:針對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安置入讀群育學校與院舍之前,須取得家長同意後,再由學校轉介至香港教育局和社會福利署共同成立「中央統籌轉介系統」,俾使家長發揮正向支持性角色。
香港群育學校遠比臺灣投入更多教育與社會資源,提供個案在住宿設施、學習教育、支持性輔導、資源網絡串聯配套,確比我國精緻,值得學習效法。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香港; |
參訪機關: |
香港扶幼會則仁中心學校,香港青少年培育會陳南昌紀念學校,善牧會培立中心學校,香港教育局特殊教育支援第二組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香港群育學校,中介教育,教育輔導與生活支持 |
備註: |
|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
教育文化 |
施政分類: |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復學輔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