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
請輸入資訊,以供轉寄您轉寄好友。
E-mail Address 以逗號 [ , ] 區隔,即可發多封 E-mail,一次轉寄以十封 E-mail 為限。
有*為必填(選)欄位
考選部
參加「海峽兩岸有關建築師考試與執業制度交流活動」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00345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海峽兩岸有關建築師考試與執業制度交流活動# |
報告名稱: |
參加「海峽兩岸有關建築師考試與執業制度交流活動」出國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003457_35153.doc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0/08/10 |
報告書頁數: |
3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董保城 |
考選部 |
|
政務次長 |
政務官 |
卓梨明 |
考選部 |
專技考試司 |
專門委員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一、由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及考選部組團訪問大陸,進行兩岸建築師考試與執業制度交流。本次交流透過研討會、參訪相關單位,實地觀摩考試等,對於大陸建築專業教育及評鑑、考試、職業實踐及繼續教育等議題均有進一步的瞭解。
二、大陸建築師考試應考資格要求「職業實踐」,與我國不同。99年10月12日函送立法院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第10條增列「視考試類科之需要,應具有與該類科相關之工作經驗,始得應考」之規定,未來配合修正建築師考試規則。而建築師考試能否改為「5年制建築教育+3年實務經驗養成」或「4年制建築教育+4年實務經驗養成」方能參加考試,是整個建築師考試新制的成敗,有賴相關單位配合,方能成功。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中國大陸; |
參訪機關: |
上海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建築設計研究院(集團)、北京墨臣建築設計事務所、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建築師、考試制度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