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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役政署
赴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進行有關役男出境赴大陸地區就學兵役相關規定之宣導訪問工作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904098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役政署赴大陸地區台商學校進行有關役男出境赴大陸地區就學兵役相關規定之宣導訪問工作# |
報告名稱: |
赴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進行有關役男出境赴大陸地區就學兵役相關規定之宣導訪問工作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904098_32080.doc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0/02/11 |
報告書頁數: |
15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郭清泉 |
內政部役政署 |
內政部役政署 |
署長 |
其他 |
薛清遠 |
內政部役政署 |
內政部役政署 |
組長 |
其他 |
蔡俊輝 |
內政部役政署 |
內政部役政署 |
科長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鑒於近年兩岸交流日益密切,兩岸人民往來漸趨頻繁,有關役齡男子赴大陸求學之情形也逐年增加,本署掌理役政業務,相關事項成為經常處理之議題。役男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僅限於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且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第4項規定,役齡前出境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陸地區就讀;惟現今兩岸往來情形頻繁,以致發生役齡男子在不符合規定下仍前往就學,兵役上滋生諸多問題。因此,政府應思考加強辦理宣導工作,以促進役男、家長、臺商學校及臺商協會等瞭解相關法令規定。
就現況而言,役男於役齡前宜確認是否符合赴大陸地區就學規定條件,並事先備齊相關認證文件,以為因應;至屆徵兵及齡返臺後,始可依規定入出境並繼續完成學業,以免因不符規定遭否准出境而延宕就學計畫。俟學子於大陸地區順利完成學業,亦能清楚明白畢業返臺後之徵兵處理程序,除常備役外尚有替代役等相關規定,且得依其所學專長服役,俾利渠等生涯規劃,並使役政規定廣為周知。爰本署規劃辦理99年度赴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江蘇省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上海臺商子女學校及廣東省東莞臺商子弟學校),有關役男出境赴大陸地區就學兵役相關規定之宣導訪問工作。
本次宣導訪問及役政諮詢活動工作,承大陸地區三所臺商學校鼎力協助,於99年11月23、24、25日在昆山、上海、東莞等地舉辦,並提供役男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相關規定及兵役問題解答,臺商學校、在學役男及家長反應熱烈,頗受好評。本次活動對於大陸地區未役役男返國服役之兵役諮詢,多所助益,本署亦藉此宣導未役之役男返國選服研發替代役及一般替代役,期使有效解決未役役男返臺服役等相關問題,同時宣示表達政府關懷照顧之意。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中國大陸; |
參訪機關: |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上海臺商子女學校,東莞臺商子弟學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役男,役男出境,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赴大陸地區就學,役男赴大陸地區就學,役男出境就學,大陸就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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