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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厲媞媞 |
內政部 |
民政司 |
科長 |
薦任 |
陳麗華 |
行政院 |
秘書處 |
編審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英國是最早實施民主國家之一,其雖奉行國會主權至上之理念,但仍相當重視地方民主、地方自治之維持與發展。英國地方政府制度主要起源於19世紀末,其間地方政府法(Local Government Act)屢經修正,於地方政府組織、層級架構或權限等均多所變革,對於英國地方民主、地方自治有不小的影響。英國於1980年代保守黨執政時,柴契爾夫人主張引進公共管理、新右派之思維,希冀以市場機制解決政府財政危機,但卻輕忽地方政府的組織和地方民主的結構,導致1997年新工黨政府上台後必須重塑地方政府的領導角色,而接著引發一連串的地方制度變革,尤其是英國國會於2000年修正通過之「地方政府法」,提出「市長-內閣」制、「首長-內閣」制及「市長-經理人」制3種地方政府組成架構,交由各個地方自行決定採用何種治理模式,其制度之設計及實施之成效,實有深入了解之必要,以作為未來地方自治改革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英國; |
參訪機關: |
愛丁堡市議會(The City of Edinburgh Council)及喀來爾市議會(Carlisle City Council)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地方政府法,地方政府組織,地方議會運作,地方政府職能,跨域治理,府際關係,地方政府協會,區域協調處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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